全国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 400-801-5868

财税服务

个税申报

文章来源:智硕集团时间:2021-08-03 13:28 点击:
分享到:0

纳税人取得应纳税所得后,根据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计算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并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报送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根据全年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项目、数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退税额,在税法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如实填写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报送税务机关、办理相应事项。
 

  一、服务项目

  1.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

  2.补申报个人所得税

  3.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申报
 

  二、申报流程

  1.专业会计跟您了解收入来源、制定申报方案;

  2.制作电子版个税申报系统;

  3.整理纸质文件资料;

  4.网上或税局完成个税申报。
 

  三、收入来源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0.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四、逾期申报

  逾期未申报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z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走进智硕/ABOUT
公司简介
团队风采
资质证书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SERVE
内资注册
外资注册
海外注册
企业变更
财税服务
商标注册
股权并购
投资融资
自贸栏专区
新闻中心/NEWS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下载专区/DOWNLOAD
资料下载
客服中心/SERVICE
常见问题

24小时咨询热线
021-58749598
021-64165150

关注我们/FOLLOW

版权所有: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08114814号-1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1-58749598  021-64165150    传真:021-58749588    邮箱:68024999@qq.com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7322号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云顶广场A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