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 400-801-5868

常见问题

合伙企业和普通公司的区别,你真的知道吗?

文章来源:智硕集团时间:2022-01-12 17:46 点击:
分享到:0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在此我们将合伙企业与公司进行简要的比较。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有以下这6点!

   1、成立基础: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基础,较多约定性特征。公司则以公司章程为基础,较多法定性特征。
   2、法律地位:合伙企业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经营活动,从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表明,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外,至少要有2个股东,最多不能超过50个股东。除国有独资公司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管理权利: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以及其他约定自行决定对合伙企业的管理方式。公司相应的管理权由公司经营管理机构行使,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任免,对股东负责。
   4、财产关系:合伙企业仅强调财产的相对独立性,企业的财产和合伙人的财产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并不强调财产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公司强调的是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必须严格分离,同时公司的财产应具有完整性与独立性。
   5、盈利分配和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盈亏分配由合伙人自行约定,无约定时平均分配盈余并平均分担亏损。公司的盈亏分配,原则上按出资比例进行,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责任承担:普通合伙企业:2个及以上合伙人,人数无上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2-50个合伙人,至少有一个是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企业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2-50人(自然人、法人均可),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依法对公司承担责任。
       通过小编的介绍,已经大概知道合伙企业和公司有哪些区别了吧?在选择注册企业形式的时候,一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酌情参考,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欢迎来咨询我们。

走进智硕/ABOUT
公司简介
团队风采
资质证书
招贤纳士
联系我们
服务项目/SERVE
内资注册
外资注册
海外注册
企业变更
财税服务
商标注册
股权并购
投资融资
自贸栏专区
新闻中心/NEWS
公司动态
行业新闻
下载专区/DOWNLOAD
资料下载
客服中心/SERVICE
常见问题

24小时咨询热线
021-58749598
021-64165150

关注我们/FOLLOW

版权所有:上海智硕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沪ICP备08114814号-1 Copyright ©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1-58749598  021-64165150    传真:021-58749588    邮箱:68024999@qq.com

沪公网安备31011502017322号     公司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800号云顶广场A座5层